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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律師與法官往來的分際>

幾年前為了一個釋憲案件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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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律師與法官往來的分際>

幾年前為了一個釋憲案件,

透過法官學姐的引薦

跟成功申請過好幾件釋憲案的錢建榮法官通電話討論相關法律問題,

錢法官非常友善,

對於素未謀面的k所提出的問題,給了相當詳實的建議,

錢建榮法官是新生代優秀法官,

對於憲法及行政法非常專精,也很有心,

錢法官聲請過幾號大法官解釋,

最近出爐的釋字687號解釋就是錢法官聲請釋憲的,

雖然試圖挑戰判例制度失敗

(其實是大法官不敢處理這一塊而略過)

不過錢法官的勇氣很令人激賞~

前陣子也有一個新聞報導錢法官的判決,

社會秩序維護法雖然已經改為娼嫖都罰,

但錢法官依然以"全國沒有設置性專區,

人民想守法也無從遵守起"為由,判決免罰~



按理說,法官為中立第三者,

與任何一造都要保持距離,不應該與律師往來,

也因此,蠻多法官是不參加任何活動避免跟律師有接觸的,

有位法官同學曾跟k說:"我當法官後就不再結交新朋友勒~"

甚至也有法官太太為此從不參加律師先生的同事聚會的.



不過勒,我認為上面這種想法,是落伍的想法,甚至是偽善的想法,

顯示出的,是對自己的沒信心,

認識就不能公事公辦?律師認識你,一定是有所求?



刑事案件中,檢察官也是一造勒,

那法官與檢察官系出同門,

都是司法官考試通過,在司法官訓練所廝混兩年,

難道就不認識?難道不用避嫌?

你說:喔,我們分得清楚,公歸公,私歸私,公事公辦,私下還是好朋友,

這樣可以公事公辦,那為何碰到律師就沒辦法公事公辦?



拜念T大所賜,

k很多同學學長姐學弟妹在檢察署法院工作,

而大家對於學生時代認識的朋友,

都保持友善的態度,沒有什麼避嫌的問題,

而彼此間的往來,除了生活上的問候外,

在工作上遇到法律問題,對於法院實務作法跟細節有疑問的,

打一通電話就可以找到人諮詢,

而且絕對是第一手的權威見解,起碼是法院的態度,

實在很方便(被k騷擾過的朋友們,很感恩勒!)~

不過我們都保持一個原則,就是只問法律問題,不涉及特定個案,

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分寸,絕對要避免讓同學感到困擾,

畢竟大家職業的關係,還是各有立場,

身為法律人,大家都知道那條紅線在哪裡,

一旦逾越那條紅線,同學也當不成勒~



說實話,客戶案件是一時的,朋友是永遠的,

你以為律師會為了單一個案去關說法官,

把彼此間長久以來的好交情跟信賴感摧毀掉?

不會有律師想那樣作的~

(如果真的有案件在同學手上,

承辦期間是不會跟同學有任何聯絡的勒~)



大家都是法律人,對於這種往來上的分寸都會有所拿捏,

法官不需要這樣提防律師,

其實我們律師也沒有想幹嘛,

真的有需要問法官朋友的,

也是法律見解上的問題,不會蠢到關說個案,

所以法官不需要把自己侷限住,拒絕跟律師接觸,

其實在某些案件上,

法官也可以打電話問律師一些自己比較不熟的東西,

(沒什麼好怕丟臉的,有誰是什麼都懂的?)

比如法官如果認為自己承辦的工程案件中

雙方律師(a律師b律師)提出的資料跟論點看似都有道理,

不知如何判斷誰是誰非時,

難道就不能打電話問專打工程官司的c律師相關工程實務問題?

這總比關起門來自己瞎猜(or幾個法官關起門來瞎猜)來得好吧?



另外可能是職業病的關係,

有些法官對於律師都採不信任的態度,覺得律師都在騙人,

我認為那是自己的經驗不足導致無法判斷,怎能歸咎於律師?

案件是一時的,律師在法院的時間是二三十年,

你以為律師會為了爭取特定個案勝訴而隨便虎爛嗎?

我今天這個案件虎爛過關了,

難道法官們在辦公室不會說:喔,那個律師很會騙人!

那我還混得下去嗎?

律師在法院也有一定credit,

誰會為了一個案件隨便打壞自己的信用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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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歷:台大法律系(1993~1997) 經歷:遠東紡織股份有限公司法制室 遠東聯合法律事務所 遠拓法律事務所 康德國際法律事務所 現任:宏光展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(獨立執業) 太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顧問 伸展顧問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顧問 雲書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法律顧問 基隆市政府法律諮詢律師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法律諮詢律師 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板橋分會基隆分會審查委員 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板橋分會士林分會基隆分會扶助律師 地址: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00號7樓 (忠孝東路與建國南路口) (捷運蘆洲線忠孝新生站3號出口直走300公尺) 電話:2773-5218 傳真:2773-5208 email:[email protected]
我是寫狀子開庭偶而幹樵一下客戶或被客戶狗幹的klaw律師, 請多指教! 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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